1. 1
  2. 2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某木材加工厂无视“责令整改再被罚2万”!

2023
02/06
04:08
微信公众号

  编者的话

         用人单位依法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目的是重在强化职业卫生防护意识,提高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第七十条第(四)项   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某木材加工厂,涉及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有噪声、粉尘和化学毒物(如胶粘剂、有机溶剂、油漆等)。用人单位未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会导致劳动者缺乏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容易引起劳动者患噪声聋,呼吸系统疾病和中毒等职业病。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用人单位不仅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且必须要承担劳动者患职业病的一切法律责任。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把职业卫生工作采取抓实抓细抓到位的过程中,该单位不仅违反了以上法规条例,且忽视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要求,性质严重,应当重罚。

  基本案情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执法人员对辖区在对浦城县某木材加工厂检查时,执法人员针对该企业未建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职业病相应管理档案和未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等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

  一个月后,执法人员在复查时发现,该企业仍未对职业卫生培训采取实质性行动,且未说明原由,此行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执法人员对该违规行为进行立案后,经过询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职工和翻阅企业相关档案等调查工作,查明该企业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和督促措施。

  执法人员依据规定,并经行政处罚相关程序,决定对该企业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企业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

  目前,该案件已结案。涉事企业已组织职工开展了职业卫生专题教育培训。(记者沈良坤 通讯员许伟森)

  来源:安全生产观察




在线客服
电话咨询
招生:023-68803775
综合:023-68584473
电话咨询
在线考试
证书查询
APP下载
安卓苹果APP下载
微信号
扫码添加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