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充分发挥安全培训的引导作用,通过深入普及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培养安全红线不可逾越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提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培训依据
1、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规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3号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二十二 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及课时
培训内容 |
初训课时 |
复训课时 |
备注 |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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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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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组织救援及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 |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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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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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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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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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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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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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训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培训收费
收费标准:初训32个学时收费3000元/人;复训12个学时收费112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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