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监督人员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监督人员的培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减少职业病危害发生。
一、培训依据:
(一)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当依法经过资格认定。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规章:
(1)国家卫生健康委《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
第七条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职责第二项规定:组织实施辖区内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及相关培训。
第八条 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职责第二项规定:组织开展辖区内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培训工作。
(2)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监督人员培训内容及课时
培训内容
初训课时
复训课时
备注
宪法、刑法
2
1
行政诉讼法
1
1
职业病防治法
2
1
尘肺病防治条例
1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2
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2
1
职业健康体检与职业病诊断
2
1
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健康诊断报告
2
1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报告
2
1
二、培训对象: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监督人员
三、培训收费
收费标准:初训16个学时收费1500元/人;复训8个学时收费750元/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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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培训
益善培训 2023-02-08
- 142023.02 重庆市载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关于举办2023年度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 放射防护复训的通知
- 112023.01 重庆市载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关于举办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
- 102023.01 重庆市载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关于举办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 放射防护复训的通知
- 042023.01 关于重庆市载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首批培训项目的通知
- 162022.11 重庆市载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关于2022年度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 2023-12-01 打牢职业卫生管理基础 强化用人单位防护意识——记重庆载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3年垫江县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纪实
- 2023-11-21 记重庆载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3年黔江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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